阳光生活网羽毛球俱乐部章程
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俱乐部中文名称为阳光生活网羽毛球俱乐部。
英文名称为:SUNHUO
第二条 本俱乐部隶属阳光生活网站(www.sunhuo.net),以开展专项羽毛球运动及其相关活动的非盈利性群众体育组织。
第三条 本俱乐部成立目的是为南宁市区及周边广大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以球会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共同进步的园地。
第四条 本俱乐部理念:文明健康、团结友爱、和谐进步。
第五条 俱乐部的网址
http://www.sunhuo.net
http://www.sunhuo.net/c/ymq.aspx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本俱乐部采取阳光生活网注册ID会员制,分为正式会员和非会员两种, 正式会员定期缴纳会费。正式会员和非时会员活动均按次计费,无论是否正式会员均按:男会员收费¥10女会员收费¥8收费,继续实行家庭帐户及情侣帐户优惠¥16(即夫妻、情侣、兄弟、姐妹双人参加每周活动收取¥16)。账户信用额度为¥30,一旦欠费超过信用额度将按¥12/次收费。
第二条 无年龄、球龄、性别之限制,身体健康,无严重伤病,热爱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拥护俱乐部章程,积极且能坚持长期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成为正式会员。
(1)阳光生活网(www.sunhuo.net)注册会员,拥有固定ID;
(2)有1名正式会员推荐;
(3)本人需要向俱乐部管理人员提出口头或者信息申请;
(4)申请信息将在每季度(每季度第三个月第一个周日)交由管理团队讨论,获得批准。半年举行一次迎接新会员仪式;
第三条 参加阳光生活网羽毛球俱乐部活动的行为则被视为本人已对参加活动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非会员参加活动须严格遵循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会员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相关活动,活动次数半年不超过8次,全年不超过16次视为自动退会,转为非会员,退回账户余额或补齐有关欠费。若再次入会按有关程序,重新入会。
第六条 正式会员参加活动,建议提前发贴报名或其他形式的提前告知,如:论坛跟帖、手机短信、网站短信。
第七条 俱乐部委员会成员轮流值班,负责组织当次的活动(包括定场地,统计人数,球的管理,收费,写总结报告)。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委员会委员的监督权、批评权和弹劾权;
(2)对委员会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对俱乐部各项活动,尤其是会员账户变动状况的知情权;
(4)会员在俱乐部推荐的羽毛球专业用品店消费任意正价商品均享受折扣优惠。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
(2) 尊重委员会的劳动,配合委员会的工作,执行委员会决议;
(3)按时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提供羽毛球技术帮助,热心教导某项技术不如自己的球友;
(5) 积极推荐非会员入会;
(6) 按规定交纳会费, 每次会费100,保证账户欠费不能超过¥30;会员账户仅用于会员本人费用支出,不能用于会员朋友活动费用支出。
第十条 2010年度实行积分制度,本年度会员的俱乐部福利将依据积分分发。

我要评论共8条评论
第一条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俱乐部委员会。
第二条 下设主席(1名),行政(1名),外联(1名),财务总监(1名),现场协调(2名),教练组(若干) 正式会员,非会员。
第三条 俱乐部委员会负责领导俱乐部日常工作,具体如下:
(1) 组织俱乐部一切活动,含场馆联系、羽球选购、对外交流等;
(2)俱乐部财务管理;
(3)对会员负责,定期提交工作报告;
(4)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研究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吸纳新会员。
第四条 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商讨俱乐部有关事宜。
第五条 委员会设财务委员二名,负责俱乐部财务收支登记、管理和审计。
第四章 活动
第一条 俱乐部原则上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集体活动。
第二条 每次活动前,由当值委员发贴统计参加活动人数,并于活动后,提交活动小结。小结内容须包括场次时间、参加人员、财务收支、典型事例等。
第三条 根据需要,请教练组成员对俱乐部会员进行指导。
第四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俱乐部内部比赛。
第五条 不定期组织与其它羽球俱乐部的交流活动,宗旨始终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第六条 鼓励会员参加本地区各类羽球比赛,有计划组织啦啦队到场助威。
第七条 原则自由活动场地上场后活动5分钟后就开始数分比赛,21分制,禁止打15分换发球权制。打完一场21分制的比赛后应主动下场让其它会员上场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连续占场。
第八条 希望会员积极参加网站报名以获得积分,以便俱乐部组织相应活动;在相应活动中获得胜将获得礼物或相应积分。
第九条 无论是平时活动中,还是交流比赛中,所有会员均应遵守体育场馆和俱乐部的有关规定,注意保持场地清洁注意礼节,相互尊重,服从裁判和当值委员,杜绝不文明言行。
第十条 练习,训练时请尽量使用尚能使用的球,尽量做到节约用球。
第十一条 活动中,正式会员与非会员共享场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 不定期组织其它聚会活动。
第十三条 组织观摩在南宁或近区举行的国际国内羽毛球赛事、为本地重大羽毛球赛事做义务工作等。
第十四条 俱乐部搭建会员(含非会员)参加各项羽毛球活动、比赛、以及其他聚餐、卡拉OK、旅游等休闲娱乐活动的平台,凡会员(含非会员)在活动中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均与俱乐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 建议自行购买相应商业保险,以免在活动损伤后对个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